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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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1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11-03  来源:  供稿人:   审稿: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落实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学校定于第9周开展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周一至周五)。

二、主要内容

1.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情况;

2.抽查上学期教学档案(含课程档案、试卷、实习实践报告和实验教学档案),重点检查是否落实OBE理念;

3.本学期课程教案及讲义;

4.最近一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情况;

5.本学期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含异动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6.本学期学院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情况;

7.本学期学院领导听课情况;

8.本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9.开设有师范专业、工科专业的学院认证申请、中期审核、年度报备工作情况;

10.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

11.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员和学生信息员的工作情况。

三、检查流程

(一)学院自查(11月3日—7日)

各学院根据以上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二)校级检查(11月10日—14日)

1.学校检查组听取各学院自查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查阅课程档案、试卷、实习实验报告、课程教学大纲、学院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记录、领导听课记录表,抽查部分教案及讲义;

3.重点关注OBE理念的落实情况,检查毕业要求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试卷命题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是否到位,试卷命题是否体现了课程目标,是否有持续改进的分析和跟踪等;

4.加强对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查阅最近一届毕业论文(设计)档案;

5.查阅学院教授、副教授名单及上课课表;

6.对照各学院提交的《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逐项检查整改任务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情况,检查各项整改举措是否有相应的过程记录、成果证明(如新修订的制度文件、活动记录、数据分析报告、获奖证书、师生反馈等)作为支撑,是否将整改措施与日常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相结合,形成了可持续的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检查小组秘书于本小组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318室)提交检查情况记录材料(即填写完整的附件二至附件十二所有材料)及所检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查报告,本科教学检查问题汇总表和自查报告请提交电子版至邮箱:58252523@qq.com。

本科生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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