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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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含辅修学士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0  来源:学籍成绩管理办公室  供稿人:学籍成绩管理办公室   审稿:Yin   浏览:

各学院:

现启动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含辅修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含辅修学位)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制度(附件1)《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办法》(校教字〔20257号)(以下简称《毕业资格审核办法》)、《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5号)(以下简称《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6号)(以下简称《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和《湖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2025328日前)

1.学院制定《**学院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方案》(见附件2),内容需包括组织机构、审核标准(含特殊类学生审核标准)、学院工作流程等。审核标准要严格对照《毕业资格审核办法》《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和《培养方案》。工作方案要经院党政联席会和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通过上报本科生院审核,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更改。

2.对于同一专业有多个方向的,请分开填报毕业学分要求,并在“备注”栏标注。

3. 楚才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审核方案由楚才学院制定、上报和实施,学科性学院协同。楚才学院学生学位授予审核标准由学科性学院制定、上报和实施,楚才学院协同。

(二)学院预审2025422-29日)

学院在教务系统设置各专业审核条件,依据审核条件对2025届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及时通告学生本人,学生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复核。学院及时复核并将结果告知学生。

(三)学院复审2025513-17日)

学院在教务系统依据审核条件,对2025届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进行复审。对复审结论为“未达毕业要求”或“不授学位”的毕业生,学院要逐一核查,及时通告毕业生本人。

复审中,若需要修改系统中预审结论的,学院须填报《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结论修改审批表》(见附件3)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本科生院审批通过后,学院才能进行修改。审核结论的修改必须做到有据可依,过程可查,操作规范。其中,楚才学院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际生可不填写《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审核结论修改审批表》,学院须以书面报告形式进行说明。

(四)学院审议2025522-30日)

根据复审结果,学院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学院审议结论要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视为学生认同学院审核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提出复审申请。学院须在受理申请一周内完成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及时通告学生本人。

学院按照要求报送审议结论。20255301700前,学院要将《会议纪要》《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定结论》(见附件4)和《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数据汇总表》(见附件5)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

(五)学校审定

本科生院汇总学院上报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结论,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六)未正常毕业、授予学位情况的处理

各学院要督促本院未能正常毕业或不授予学位的学生,根据《毕业资格审核办法》《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延长学习年限

因课程学分未修满者,可在202552917:00前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相关规定见《毕业资格审核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要求,辅修学位不能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办理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见附件6),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填写《湖北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汇总表》(见附件7)。

3)学籍异动。学院将《湖北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汇总表》《湖北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一份)在202553017:00前交至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对学生的学籍进行异动处理。

2.结业

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准予结业,学校颁发结业证书。颁发结业证书有2种情况:

1)结业离校。未能正常毕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应届学生,各学院务必督促其核查最终的“结业离校”结论,并要求学生本人签字核实。学院在202553017:00前,填报《湖北大学本科生结业离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0),并将其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办,学校将依据此结论材料为结业离校学生颁发结业证书,辅修学生无结业证书。

2)返校补考。符合《毕业资格审核办法》《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相关条件且主修专业办理结业的学生,可申请返校补考。

学生须202552917:00向学院提出返校补考申请,办理“返校补考”手续。返校补考仅有一次机会,在20259-10月组织考试。返校补考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后,可重新审核,换发证书。流程如下:

学生申请。主修专业申请返校补考填写《湖北大学本科生返校补考审批表》(见附件8),辅修学位申请返校补考填写《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返校补考审批表》(见附件9),以上表格一式三份;

学院审核。审核学生“返校补考”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汇总后,将附件8-10一起,于2025530日前送本科生院学籍办备案;

学校备案。本科生院202569日后将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清理备案,依照《审批表》中填写的返校补考课程,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换发证书。依据学历学位数据上报要求的有关规定,返校补考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后,20251230日后可领取相关证书,并交还结业证书。

3.其它情况

未达毕结业要求的学生,需办理退学或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一个月内经本人申请可办理肄业证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审核工作。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效平稳有序完成。对于不能正常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学生情况,务必通告到学生本人及家长。

2.严格毕业审核工作标准。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确保数据准确、流程规范,杜绝私自修改成绩或违规操作。

3.强化毕业审核责任落实。学院要组织专班做好毕业审核工作,认真核实各项数据。要做好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对学业困难的学生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4.严肃毕业审核纪律要求。对毕业审核中发现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学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学校相关文件制度

2.**学院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方案》模板

3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结论修改审批表

4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定结论

5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数据汇总表

6.湖北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

7.湖北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汇总表

8.湖北大学本科生返校补考审批表

9.湖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返校补考审批表

10.湖北大学本科生结业离校信息汇总表


湖北大学本科生院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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