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创新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总结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果,促进学校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坚持立德树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3.坚持质量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带动和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选范围
1.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2.成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3.成果申报主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l 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
(1)落实立德树人,全面推进“五育并举”的素质教育
(2)深化“大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
(3)“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应用与研究
(4)高校课程思政体系建设与研究
l 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
(1)跨学科、专业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拔尖人才的理论与实践
(2)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3)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4)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5)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l 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1)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新工科、新文科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与实践
(3)工科专业认证、师范专业认证体系的建设与实践
(4)新工科、新文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实践
l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创业能力研究
(2)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
(3)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组织管理模式研究
(4)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研究等
l 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
(1)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研究
(2)智慧教育与智慧校园建设
(2)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研究
(3)课程体系的重构和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
(4)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平台建设与管理
l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1)教师教育教学改革
(2)教师教学能力、实践提升方式与路径研究
l 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1)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监测常态化、信息化研究与实践
(2)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法研究
(3)闭环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l 其他领域
三、申报条件
1.成果首创,处于领先水平并有重要影响力;对于已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必须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理念、方法先进,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方案及有效的解决方法,有实施成效的数据支撑,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成果应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果主要完成人中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申报要求
1.奖项及申报数: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3项;成果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含第一完成人)最多申报3项。
2.加强整合:学院要统筹谋划、系统部署,注重成果的归并整合,集成高显示度的成果,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3.注重提炼:学院要充分挖掘、收集相关材料,并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独特的成果理念和模式,特别要注重凝练有特色、有新意的创造性成果。
4.推出成果:围绕申报的教学成果领域,科学布局和谋划,凝练总结成果内容,并及时在报刊杂志发表,为进一步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成果奖做好充分准备。
5.评议与论证:各学院和项目牵头申报人应组织成果申报团队认真研究和学习历届获奖成果的申报材料,同时积极参加教学成果申报专题培训会,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充分评议与论证,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程序
1.学院提交申报成果函件: 学院组织研讨谋划,确定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申报领域和申报团队,提交教学成果奖申报函件(附件1),函件需明确申报成果科类、成果领域的名称、成果名称、成果完成团队成员、完成单位等相关信息。学院在申报过程中要做好统筹整合工作,以利于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成果材料撰写与论证:学院组织成果团队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并召开教学成果论证会,对成果内容进一步打磨凝练,形成高质量的教学成果。
3.评审与公布: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六、材料及要求
1.成果材料:《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反映成果的附件材料,其中附件材料包括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和反映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的相关支撑材料。
2. 格式及制作要求:所有材料格式按照附件提供的样表和参考模版(见附件2.4.5);材料制作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其中《附件材料》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并胶装。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套)。
3. 材料报送时间:9月11日前学院提交《关于2024年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领域的函》1份 ;10月25日前,以学院单位报送《2024年湖北大学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1份 、《推荐书》7份、《申请简表》10份、《成果附件材料》3份。
本科生院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1、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领域函
2、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样表)
3、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4、湖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样表)
5、教学成果附件材料封面及目录 (参考模板)
6、湖北大学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