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材编写、教学组织与管理、评价和考核的基本依据。为深入落实《湖北大学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促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推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一、修订范围
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所有课程都应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各单位负责归属在本单位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二、修订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要对标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数和学分数等信息相一致。同一课程不同学时且教学大纲有明显差异的;不同专业开设有同名的课程,但教学要求、学分设置和课时量不同的,都应分别修订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和内容要力求规范,语言文字简明扼要,名词术语恰当准确,避免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
3.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负责修订。各单位应确定修订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负责人,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充分调研、认真修订。各单位要以修订教学大纲为契机,全面建立本科课程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确保每门课程至少有2位教师讲授,鼓励建立跨学院、跨专业课程教学团队。
4.各单位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后,应邀请同行专家进行审议,并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学院审定后报送本科生院。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审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汇总,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电子版(word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654072183@qq.com,每门课程大纲以“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命名,文件夹压缩打包以“XX单位课程教学大纲”命名。
各单位自行将课程教学大纲编印装订成册备查,并以适当方式向学生公布。
本科生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