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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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类分流和院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段炜   浏览:

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5号),现就大类分流和院内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类分流和方向分流

学院应该按照大类分流工作方案在614日前完成大类分流和分方向工作,分流名单应在学院公示3天。学院同时应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大类分流和方向分流的系统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院内转专业

请需要开展院内转专业工作的学院在614日前完成。院内转专业名单应在学院公示3天。

三、专业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的调整

完成了分流的学院对分流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应进行核对和调整。由于一年级按照大类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进行,分流专业缺少一年级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因此学院要将该专业一年级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增加到分流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中,执行计划有调整的,也应作出微调,保证与实际开课一致,便于学生查询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转专业学生补修、统计学分和毕业审核等工作。

四、关于教务管理系统中转专业审核的说明

为了后续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期将在教务系统中对学校同意的2024年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1.转专业学生本学期(2023-2024-2)仍然按照原学院、原专业和原班级进行管理。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的所属学院、专业和班级的变动请暂时忽略。

2.转专业后,本学期学生的选课和成绩录入均不受影响。

3.专业调整了的学生加权平均成绩只能在新专业中进行统计。因此,在本学期末成绩录入完成后,请转入学院在对转入学生进行成绩认定之前导出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并打印盖章给学生,便于学生回原学院参评。

大类分流、分方向学生名单(系统导出打印)和院内转专业名单(附件3)请于6 14日前报送学籍管理办公室。


附件1:大类分流操作指南

附件2:方向分流操作指南

附件3:学院同意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4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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