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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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湖北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时间:2023-02-15  来源:教学教研管理办公室  供稿人:   审稿:lbx   浏览: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发展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湖北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请各学院积极推荐担任新一届湖北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教授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一流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四年;委员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

二、主要职责

1.开展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学校制订教学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组织开展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

3.开展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与咨询,指导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4.指导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推动学校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5.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参与开展本科专业认证,加强学校质量文化建设。

6.校学术委员会授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评定或提出咨询意见的其他事项。

三、推荐事项

1.推荐名额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现任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不占名额指标

2.材料准备:被推荐人填写《湖北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推荐表》(附件1),学院汇总填写《湖北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2023222日前报送到本科生院309办公室

 

                                                           本科生院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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