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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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项建设2021年度校级虚拟教研室的通知
时间:2021-11-19  来源:  供稿人:   审稿:HR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湖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虚拟教研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评审工作。经学院申报、本科生院审查、学校专家组评审,确定立项建设“新商科课程思政虚拟教研室”等10个校级虚拟教研室(附件1)。现就有关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积极探索“智能+”时代新型教研室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重点在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建设。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教学改革研讨会。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获取、吸纳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对未来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研究。

3.课程(群)教学类虚拟教研室应加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协力建设一流本科课程。专业建设类虚拟教研室应协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专业认证和一流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应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引领和示范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二、条件保障与评估考核

1.学院保障虚拟教研室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学校给予每个校级虚拟教研室1万元经费支持,保障其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

2.学院及教研室负责人负责虚拟教研室的日常管理,本科生院负责虚拟教研室的定期监督检查及年度考核,对于优秀的虚拟教研室给予奖励,对于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进行整改或淘汰。



本科生院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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