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学业导师考核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度学业导师考核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责任心,根据《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3号),现对2020-2021学年度学业导师工作开展考核。考核要求及办法如下:
(一)考核要求
1.学业导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要求完成学业指导工作任务。每位学生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1次,被学业警告的学生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2次。
2.教师要根据学业指导情况完成《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情况考核表》(本表要回收学院存档)、以及所指导学生的《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发展手册》中相关内容(选课计划表导师签字、导师评语及建议等)。
(二)考核办法
1.学业导师考核评价由学生评价、学院考核两部分构成,分别占学业导师工作业绩考核的70%和30%,具体考核与评价标准由各学院制定。学生评价部分,各学院务必参考《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发展手册》及学生的意见。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30%。教务处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审。
二、学院审核《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发展手册》
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审核2020级、2019级、2018级学生的《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发展手册》,学院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审核手册,掌握学生学业发展动态,核对导师学业指导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签署意见后发还学生下一学年度备用。
三、学业导师调整及分配
请各学院依照《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依据学生和导师意见做好2020级、2019级、2018级学业导师调整工作(被选入楚才学院的学生不重复配备学业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同一年级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
四、下发新一学年度的《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情况考核表》
请各学院5月26日前到304领取新一学年度的《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情况考核表》,下发清单见文件后。导师将下一学年度学业指导情况一并记录在新发的《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情况考核表》中。
五、上报材料:
1.时间:6月4日前报综合楼304室学业指导中心备案。
2.上报材料清单:2020级、2019级、2018级的《学业导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和《学院学业导师及指导学生名单汇总表》(调整)(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要盖学院章。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业导师制工作,督促学业导师认真履行职责,关心学生成长,助力学生学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