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公共教学场地(教室、体育馆、桌椅)借用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现将网上借用教学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用要求
1.教室和体育馆属于学校的公共资源,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原则上只供教学活动、各种教学科研讲座以及学生科研活动、文化社团活动等临时使用。
2.教学活动借用教室和体育场馆按教学周的第三周开始办理借用手续;学生班级、社团开展活动以及各单位临时借用教室和体育场馆按教学周的第四周开始办理借用手续。
3.网上借用教学场地需提前4个工作日预约,如因未按时间提前借用可能造成借用不成功。
4.期末考试周期间教室停止借用。
5.教室借用用途需与申请内容相一致,否则,今后将不再予以借用教室。
6.社团活动需要借教室的,原则上只能借周五晚上、周六整天、周日下午五点前的教室。周日晚上因学生需要晚点名,教室均不外借。
7.教室借用请写明使用教室的具体日期和节次。
二、借用程序
1.网上申请
申请者登录智慧服务中心——借用教学场地办事流程,填写申请信息,详细说明活动的内容、使用时间(使用教室节次)、参加人数及使用教学资源类型,以方便本科生院审核。如果由于用途含糊不清,会造成审批不通过或延误。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见附件一《借用教学场地流程操作说明》。
2.申请者主管部门审核
申请者主管部门登录智慧服务中心——借用教学场地办事流程审核申请信息,申请者主管部门原则上当天完成审核。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见附件二《借用教学场地审核过程操作说明》。
3.本科生院审核
本科生院原则上当天完成网上审核。借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申请由本科生院公共教学设施中心审核,借用时间为周末的借用申请由本科生院分管领导审核。
4.手续办理
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所借教室和体育场馆即可使用,借用人凭借自行打印的临时借用申请单或者电子截图使用。
三、凡未在网上申请或网上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占用教室,从而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者,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如有借用疑问,请与本科生院公共教学设施中心联系。
借用场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公共教室 |
余老师 |
88661332 |
教3--203办公室 |
一、二号体育场馆 |
罗老师 |
88661337 |
2号体育馆1楼 |
三号体育场馆 |
舒老师 |
88663310 |
3号体育馆1楼 |
技术支持请联系陈老师88665038。
附件1:借用教学场地流程操作说明
附件2:借用教学场地审核过程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