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字[2011]3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2021学年度主讲两门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且全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其中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参见《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字[2011]39号)文件。
三、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
申报教师填写《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按照《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资格,并将申报情况汇总,填写《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汇总表》于9月24日前报教务处320室备案(电子和纸质版各一份),教师个人申请表学院存档。
2、跟踪听课和检查
学院根据《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要求,在2020-2021整个学年度对本学院申请教师的课堂进行跟踪听课,对教学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教学过程(包括师德师风、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改革、指导实习实践、学业指导等)全方位密切关注。在每学期期末,组织同行和学生代表对申请者的教学情况进行评议,填写《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议结果表》,并将《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议结果表》和其他真实反映申请者教学效果的各类材料(含跟踪听课材料)汇总,汇总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其间,教务处将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员或同行专家对申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3、评奖
学年度末,学院对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入选名单报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和颁奖。
四、关于2019-2020学年评奖工作的说明
根据《湖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要求,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要求该学年两个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必须均为“优秀”。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课堂教学全部实行线上教学,实验课和少数理论课未开,评教结果不全面,学校决定顺延采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评教结果,2019-2020字年评奖工作也顺延全2021年3月进行。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奖申报及评奖工作照常进行。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