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正式启动2020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申请及限定条件
1.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已修读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的一年级学生;
(2)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2.限定条件
(1)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2)原则上只能按高考招生录取规定在文科类、理工科类的各自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3)体育、艺术类学生不能跨类别转专业,其它专业学生不能转入体育、艺术类专业;
(4)特殊招录的学生(如定向生)不能转出原录取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 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
请各学院根据本院实际,研究确定拟接收学生的专业及计划人数、考核内容、方式及程序安排,填写《湖北大学××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于6月2日前将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计划申请表、转专业实施方案(含具体面试考核范围、面试专家成员、面试时间等具体内容)报教务处审批,同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由于疫情原因,今年各学院考核过程于线上开展。各学院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根据招收专业的特点选择面试、笔试+面试的方式;参照课程线上考试的方法与要求。详见《转专业拟接收学院线上考核实施方案指导意见》(附件7)。
2.学生申请转专业
发布2020年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一览表后,学生于6月4日-6月9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管理”模块在线提交异动申请,报学生所在学科性学院,逾期不予补报(请务必提前学习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端)。同时填写《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通识教育学院学生将转专业审批表电子版交给通识学院教学办,本部学生交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
报名期间外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30。
3.学生资格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于6月11日前填写《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学生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
4.接收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依据转专业实施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于6月19日前填写《湖北大学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
5.结果审定并公示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复核、汇总,在教务处网页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期3天。
6.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联系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有关事项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如果因为跨学科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本人负责,请学生慎重考虑。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相关文件进行学分转换;需补修的课程,由转入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插班学习、自学等方式修读。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工作中学校、学院均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转入新专业后从新学期开始执行所在新专业学费标准,需要补修的课程收取学分学费。
附件1:湖北大学××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申请表
附件2: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3: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学生汇总表
附件4:湖北大学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
附件5:转专业操作指南
附件6:转专业审核操作指南—管理端
附件7:转专业拟接收学院线上考核实施方案指导意见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