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字〔2020〕6号
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审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7号)、《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6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推进毕业生顺利毕业,学校于2020年3月已启动了前期准备工作,各学院制定了《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方案》,完成了毕业生学分清理工作,根据疫情调整了毕业班学生的教学安排,并进行了预审核工作。现就202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含辅修学位)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位审核流程及要求
(一)审核(2020年5月15-21日)
在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之后,学院依据毕业和学位审核条件进行审核。对审核结论为“予以结业”或“不授学位”的毕业生,学院要逐一核查,及时通告毕业生本人,其结论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视为本人确认审核结论。
审核中,若需要修改系统审核的毕业或学位结论,学生须填报《202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结论修改审批表》(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楚才学院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不用填报审批表,学院以集中报告形式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按系统操作要求完成修改。审核结论的修改必须做到有据可依,过程可查,操作规范。
(二)学院审定及公示(2020年5月28-6月2日)
学院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形成正式会议纪要,随附件2一起报教务处备案,确定毕业和学位审核结论,公示一周,其间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复核。学院复核无误后,确定审定结论。
(三)结论报送(2020年6月3日)
2020年6月3日下午5时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版《202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定结论》(见附件2)至教务处学籍办。
2020年6月5日下午5时前,报送纸质及电子版《2020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审核数据汇总表》(见附件8)至教务处学籍办。
(四)学校审议
学院将审定的毕业结论和学位结论信息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学院上报的毕业和学位审核结论,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对未正常毕业、授予学位者的处理
各学院根据毕业、学位审定结论,督促本院未能正常毕业或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以下方式,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延长学制
因课程学分未修满者,可申请办理延长学制,我校本科生最多可以延长两年。办理延长学制手续后,学籍将编入下一年级,以在籍在校学生对待,随下一届毕业生进行毕业、学位审核,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随下一届毕业生颁发证书。
辅修学习不能申请延长学制。根据省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辅修学位的授予时间与主修专业毕业时间须在同一年,因此辅修学习不能申请延长学制。
“延长学制”手续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审批表》(见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延长学制”申请。因新冠疫情影响,学生填写审批表,打印后学生本人和家长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后,发电子版给学院备案,待返校后交纸质材料给学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下午5时前。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审核学生“延长学制”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汇总表》(见附件4),在2020年6月4日下午5时前 交教务处学籍办。
3.学籍异动。学校依据学院报送的汇总表,集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4.收费。延长学制学生返校后办理缴交学费事宜,学费标准与下一专业年级一致。
(二)结业
1.结业离校。未能正常毕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长学制”手续的应届学生,各学院务必督促其核查最终的“结业离校”结论,并留存通知过程证明材料。学院在2020年6月5日下午5时前,将《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结业离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报送至教务处学籍办,学校将依据此汇总表为结业离校学生颁发结业证书,辅修学生无结业证书。
2.返校补考。主修专业未修满课程学分在15学分以内或不超过5门课;辅修专业未修满课程学分在6学分以内或不超过2门课(以上课程不包含公选课、实验课、实践类课程)的学生可以办理返校补考手续,学生须在2020年6月3日下午5时前,向学院申请,办理“返校补考”手续。返校补考仅有一次机会,预计在今年9-10月组织考试。课程合格后可向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重新审核毕业、学位结论,学校教务处依据学院报送的重新审核结论颁发证书。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申请。主修专业申请返校补考填写《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返校补考审批表》(见附件5),辅修专业申请返校补考填写《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辅修课程申请返校补考审批表》(见附件6),以上表格一式三份。因新冠疫情影响,学生填写并打印申请,学生本人和家长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后,发电子版给学院备案,待返校后将此表交给学院;
(2)学院审批。审核学生“返校补考”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汇总后连同《审批表》和附件7一起,于2020年6月4日前送教务处学籍办备案;
(3)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在2020年6月12日后将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清理备案,依照《审批表》中填写的返校补考课程,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4)结业换毕业证书。依据学历学位数据上报要求的有关规定,返校补考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后,2020年12月30日后可领取相关证书,并交还结业证书。
对于“延长学制”、“结业离校”、“返校补考”的学生,请各学院务必做好信息核实工作,务必将毕业、学位结论通告到学生本人,并督促其告知家长,因疫情原因无法在纸质材料签字,可通过签字后扫描、拍照、视频、录音、截图等方式留存过程材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审核管理办法》中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业预警,对完成学业有困难学生尽量给予帮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章办事,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附件
1、202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结论修改审批表
2、2020届毕业生毕业、学位审定结论
3、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审批表
4、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制汇总表
5、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返校补考审批表
6、湖北大学应届毕业生辅修课程申请返校补考审批表
7、湖北大学本科生结业离校信息汇总表
8、2020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审核数据汇总表
湖北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