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字〔2020〕2号
根据《湖北大学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6号)(见附件1)精神,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按期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原则上以线上方式进行,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总体协调。
各学院须结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制定出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体工作安排,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构成、使用平台(线上形式)、准备情况等内容,工作安排请于4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54164360@qq.com,答辩分组情况要录入管理系统)。
二、答辩形式
线上答辩要求采用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网络视频答辩软件要求:软件功能稳定、操作简单易用(至少允许10人同时在线)、支持共享屏幕在线播放PPT、可在线共享文件等;可采用钉钉、腾讯会议、QQ等平台进行。
特殊情况必须线下答辩的,应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现场进行。线下进行的答辩要求与去年保持一致,时间安排与线上答辩保持一致。
三、答辩准备
1.各学院严格掌控管理系统中本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提交论文、检测、评阅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情况。
2.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应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检测要求与往年保持一致;指导教师应尽早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检测。
3.各学院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录入管理系统,并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答辩时间、使用的线上平台等。
4.每位答辩委员和学生须提前熟悉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各学院应指定专人对线上平台的录音、录像、表决方式等进行测试,同时要确认答辩委员熟悉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四、具体要求
1.答辩时间
本届毕业生答辩工作须于2020年5月18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资格审核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分以上学分者;(2)论文评阅不合格者;(3)由他人代写论文者;(4)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5)伪造数据者;(6)论文检测不满足要求者。
3.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资格遴选,各设组长1人、秘书1~2人,成员2~4人(不含组长、秘书)。答辩秘书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具体工作按照《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和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2)。
4.答辩流程
线上答辩流程可参考如下步骤:
(1)按照答辩时间,答辩主席召集答辩委员进行本科答辩工作。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控制人数、核对身份、禁言)。答辩秘书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等工作;
(2)学生就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学生陈述时间与答辩时间与原线下形式相同。各学院应根据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提出要求,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含报告陈述时间)不少于十分钟;
(3)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单独进行评议,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
(4)答辩结束后两天内,由各组答辩秘书将答辩记录及答辩成绩录入管理系统。答辩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5.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1)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在答辩过程中要确保视频答辩的效果,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并将答辩图片、音(视)频资料等答辩材料做好归档;
(2)毕业论文(设计)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要符合《湖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
(3)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论文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
(4)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补充后,可以申请二次答辩;
(5)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需于5月20日前录入本科教务信息管理系统。
五、湖北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
2020届湖北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湖北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