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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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6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教务处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分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运行体系,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启动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

1、录入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月16日-4月6日)
       各学院相关人员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指导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维护管理,原有专业可复制培养方案,新增专业需自行录入,复制或录入完毕后提交送审。新增专业的培养方案参照《湖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纸质版培养方案需执笔人、核对人以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返校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2、审核培养方案,生成教学计划(4月6日-4月8日)
      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各学院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2020级本科专业教学执行计划。

3、核对学期教学执行计划(4月8日-4月22日)

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核对2020-2021-1教学执行计划。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整填写教学执行计划微调情况并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师教育模块选修课程于4月13日前核对完成。

4、报送纸质材料(返校后)

返校后,各学院《教学计划微调情况汇总表》和《教材信息一览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5、生成学期开课(4月30日)

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全校2020-2021-1课程安排。公共课教师名单于4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运行办公室。

6、正式排课(4月30日-6月1日)

教务处和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共同完成课表编排工作,发布课表。

二、工作注意事项

1、以上工作时间期限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结点,以免影响后续选课;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教务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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