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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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来源:  供稿人: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审稿:潘毅楠、YIN   浏览:

教高司函〔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安排,现启动2018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报送
  1.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项目报送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要求,根据上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数和本年度“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经费统筹分配情况,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5万元/项的财政拨款标准核定“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数,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
  2.地方所属高校的项目报送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参加“国创计划”的地方高校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高校中推荐。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根据经费统筹使用情况和有关高校的工作基础,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计划。地方财政对推荐为国家级计划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5万元/项,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
  3.项目报送方式
  请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登录网络平台完成项目报送(网址:
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填报完成后请正式行文报送我司,说明立项情况和经费支持情况。
  项目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
  四、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各地各高校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
http://cy.ncss.org.cn)。
  五、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杨皓麟 郝杰
  电 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
  地 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 编:100816
  邮 箱:
yanghaolin@moe.edu.cn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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