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和《湖北省“人工智能+教育”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赋能高校人才培养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6〕16号)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2026年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核心要求
智慧课程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备、教、育、学、改、考、评全流程,构建教师主导、学生中心、智能工具协同、虚实联动的数字化教学形态。具体建设规范及要求如下:
(一)坚守立德树人根本定位。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学全流程,统筹兼顾专业知识传授、综合实践能力培育与正确价值引领,同步提升授课教师数字教学创新能力与学生数字综合素养、创新实践素养。
(二)打造AI赋能多元教学模式和智慧教学场景。综合运用AI分层精准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虚拟仿真虚实融合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搭建智能预习、AI课堂互动、虚拟实训、智能答疑、线上分组研讨、课后个性化辅导等多类常态化智慧教学场景,实现课前、课中、课后全链条数字化教学覆盖。
(三)建立动态更新的数字教学资源库。依托专业知识图谱、 能力达成图谱、问题任务图谱、课程思政图谱等重构课程整体知识框架;配套建设标准化微课视频、交互式虚拟实训项目、典型行业教学案例、分层分级习题库、AI自测题库、课程思政案例库等多类型多媒体数字资源;建立资源常态化迭代更新机制,保障学生可依托平台开展自主线上学习、反复实操训练。
(四)建立数据驱动学情干预闭环。依托智能工具,全面收集学生学习行为数据,自动生成学生个人学情画像,开展学习风险预警,支撑教师动态调整教学方案,实施分层精准辅导,形成“数据采集一智能研判一预警干预一教学优化”完整闭环。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条件
1.申报课程为学校自主研发建设并纳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截至2026年6月底,已完成不少于两个学期建设、打磨与常态化教学应用,系统运行稳定(教学运行平台不限)、知识产权清晰,无版权争议、无涉密内容、无不良导向内容。
2.优先推荐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新工科、新农科、 新医科、新文科、新商科交叉融合类课程申报。
(二)负责人条件
课程负责人须为一线专任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师德师风优良、数字教学能力突出,可全程负责课程设计、建设运维与应用推广。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
(三)团队条件
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总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具备扎实的数字素养和智能教学应用能力,能够将科研成果、课程思政元素等有机转化为数字化教学资源,熟练运用智能工具开展教学改革。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立项后课程管理
项目立项后,省教育厅将择优推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在湖北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公开展示,组织上线工作另行通知。获批省级智慧课程项目须持续稳定建设五年,建设期内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每年度按要求完成教学资源迭代更新与教学数据沉淀。对长期不更新课程数字资源、平台长期停更停用、课程内容存在意识形态偏差、课程教学质量持续不达标、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事故等问题的,将撤销省级智慧课程立项资格。
四、材料报送
课程负责人于9月4日前,使用学习通账号登录课程评审网站(http://547m7p5h.mh.chaoxing.com),进入“申报中心”,填报课程基础信息,并上传《湖北高校本科智慧课程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湖北高等教育智慧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材料详实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学院于9月4日前,将《湖北高校省级本科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8030885@qq.com, 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