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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一拔尖、四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意见
时间:2017-11-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校教字〔2017〕28号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建立校企、校地、校所、校校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培养适应和支撑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全面提升湖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湖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湖北大学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湖北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湖北大学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和“湖北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简称“一拔尖、四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拔尖、四卓越”人才培养体系是全面提升湖北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通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多方协同育人模式构建,培养面向行业、能够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拔尖创新型、卓越工程型和交叉复合型高素质人才,通过项目的孵化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湖北大学人才培养质量。

二、改革目标

以“面向社会、面向行业、服务地方”为目标,以多维度协同育人为路径,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驱动,以多部门协同推进为保障,打造以“一拔尖、四卓越”为核心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系统布局湖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系统工程。

三、改革内容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实践学时学分比例,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深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互动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大力推行基于“互联网+”的混合式课堂教学,推进小班化、探究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主动适应学生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学习需求,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采用“通识大类课程平台+专业基础与核心课程平台+专业选修课程平台+科研训练课程平台”方式设计人才培养方案,通识大类课程平台主要设置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人文经典与人生修养、艺术鉴赏与审美人生“四大模块”,主要培养学生艺术、文学、美学、体育、人文情怀素养、科学研究精神以及创造性发散思维能力;专业基础课程平台主要培养学生系统的专业知识;专业选修课程平台主要提供多方向、多前沿领域课程体系供学生选择;科研训练课程平台主要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方法、技能以及科技创新的素养和能力。通过多层次多模块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模式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证支撑。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采用“3+1”培养形式,在校内完成通识平台课程和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校企共同完成专业选修平台课程,1年制企业实习,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打通人才培养过程,实现“理论教学+实践育人+实习就业”一站式培养路径,培养面向行业、服务地方的高素质卓越应用型人才。

2.多元师资系统构建

充分整合校内外师资资源,打造集业内“知名学者+青年教师梯队+校内外跨专业知名学者+行业内业务骨干”于一体的多元化师资体系,丰富和完善师资力量,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供多元的师资储备。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打造校内外专家联盟,采取导师制、课程负责人制、专业负责人制和校外专家授课制四大体系,按照以生为本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定制属于特定学生团体的多元化师资体系,全面提升湖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整合行业内知名专业人员、业务骨干资源,采用双向教师培训形式,提升理论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以及企业教师团队的理论教学水平,以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哺理论的耦合路径全面提升双师型师资团队的质量,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夯实师资基础。

3.协同育人平台创建

打造“校校协同、校企协同、多元主体协同、多元阶段协同、供需协同”的五大协同育人体系,搭建湖北大学协同育人平台。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依托校校协同体系,贯穿式培养,打造校内跨学院、跨专业,校际间跨院校培养平台,通过跨院系课程选修、海内外游学计划、校际间推免等方式,实现校校协同育人体系。通过多专业、多院校、多学科、不同培养层次的协同育人,打造多元主体协同、多元阶段协同育人体系。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打造校企协同、供需协同培养平台,采用订单式培养,企业按照自己的人才需求,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育人环节、创新创业教育等全方位介入人才培养过程,实现供需双方精准定位和无缝对接,提高卓越工程应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工程化应用能力。

4.实践育人环节改革

在科研导向和服务导向引领下重构实践育人环节,打造具有本校特色的实践育人体系。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侧重科研导向,依托导师制强化本科生的科研能力训练,通过学科竞赛、成果转化、科研论文撰写等手段全面提高学生科研创新能力。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侧重服务导向,以面向行业、服务地方为宗旨,通过提高双师型队伍的教学参与度,增加实践学时学分比重,强化实习实训环节,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手段,构建“三四五”立体化实践育人体系,为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奠定专业基础。

四、保障体系

1.制度保障

出台、修订相关文件制度,在学分认定、选课制度、学生奖励、教师奖励、游学及交换生计划、推免制度等环节完善相关制度,保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顺利实施。

2.师资保障

组建人才培养改革专家联盟、行业教师联盟,打通院系间、校际、校企等壁垒,保障人才培养改革所需师资储备,并有针对性地组建教师团队,为“一拔尖四卓越”计划有序开展奠定师资保障。

3.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相关学院配套经费资助,鼓励学院积极争取企业资助,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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