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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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时间:2017-11-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校教字﹝2017﹞33号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大学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实施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着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深入推进多元协同育人模式,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

通过教学团队建设,进一步发挥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形成教师队伍的团队合力与整体优势,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深度推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拓展服务产业的领域,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水平和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目标

学校计划以“两校两市综合改革”示范高校建设为契机,建设一批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突出、团队结构稳定、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突出的创新精神、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学团队。以校级教学团队建设为基础,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形成团队合作的良好机制,逐步构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教学团队体系,通过3年的建设,建成30个左右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可持续发展的优秀教学团队。

三、申报条件

教学团队应紧密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与专业特色,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建设单位,以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为建设平台,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及组成。团队在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具有明确的建设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鼓励创建跨学科的教学团队。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育思想,长期致力于本专业的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两项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2篇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省级或校级优秀教材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四、团队职责

教学团队在学校和学院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

2.开展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3.规划、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探讨研究性教学;

4.负责课程教材建设;

5.负责实验教学的建设,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学科竞赛;

6.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7.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8.完成团队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申报与评选

1.申报程序。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和保障团队建设的措施后上报学校,学校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对推荐团队进行评审。

2.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团队需填写《湖北大学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并上交团队成员主要教学研究与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要求和参评团队申报材料,结合近三年学生评教结果,评选校级教学团队。

4.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署实名的书面意见,申请复审。教务处视情况报请校教学团队评审委员会复评,复评后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学校发文认定。

六、经费资助与管理

1.学校从2017年开始,每年评选10个“湖北大学教学团队”。

2.学校每年投入60万元专项经费建设校级教学团队,按每个团队6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分期进行资助。其中3万元用于建设经费,3万元用于年度绩效工作奖励。

3.在校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学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配套经费资助。各学院对入选建设的校级教学团队配套经费资助。

4.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团队负责人制度,按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5.获批准的校级教学团队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湖北大学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6.校级教学团队实行滚动建设制,以3年为期。团队每年均需填写《湖北大学校级教学团队年度建设进展报告》,由教务处组织检查,没有开展工作或无进展的取消团队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建设期结束后,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湖北大学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继续列入下一批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按相关文件执行。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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