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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
时间:2017-11-08  来源:  供稿人:   审稿:李其锋   浏览:

校教字﹝2017﹞14号

为进一步推进湖北大学一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流、沟通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英语课程是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必修课,共12个学分,分为基础类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和提高类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基础类大学英语课程每学期4学分,第1-2学期完成。提高类大学英语课程每学期2学分,第3-4学期完成。

二、大学英语1-4实行分级教学。新生进校后按照测试成绩分为A、B、C三级组织教学,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

三、大学英语公选课属于拓展类大学英语课程,面向学生需求开设,包括文化类、应试类、技能提高类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公选课学分。

四、所有学生均在第三学期参加CET-4级考试,成绩在550分及以上者,经个人申请和教务处审核后可以免修免考大学英语4,同时该课程成绩记为85分,并获得相应学分。

五、凡参加CET-6考试的学生,成绩在500分及以上者,经教务处审核后可以获得2个奖励学分。

六、本办法自2016级本科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校教字〔2009〕30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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