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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5  来源:  供稿人: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审稿:潘毅楠   浏览:

各学院: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对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检查验收范围包括已立项并且尚未结题的大创项目。学校将对未达结题时间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已达结题时间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验收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落实本院大创项目的验收工作。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外所有材料均制作成电子版提交。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学院组织项目组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表》,附件3)。项目组于5月1日前向学院提交以下4种材料:

1、《结题验收表》或《中期检查表》

2、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3、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纸质版)

以上第1至3种材料提供电子版(图片或文字做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8MB),电子版以“负责人所属学院名_项目编号_负责人姓名_指导教师姓名”的格式命名。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11日

1、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学生项目组提交的相关材料;

2、专家组在审阅项目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价表(修订版)》(附件4)、结合项目实施或完成情况给出 “优秀”、“良好”、“通过”或“不通过”4个等级的评价,其中,仅结题项目可以评价为“优秀”,且评价为“优秀”的数量不得超过结题项目数的30%。学院评审专家组在项目《结题验收表》或《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上填入评审意见、评价等级和组长的电子签名,学院分管副院长在《结题验收表》上填入审核意见和电子签名。相关材料可保存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

3、各学院负责将结题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予以归档保存,将通过中期检查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返还项目组。

四、延期结题或未获通过的项目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组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以下简称《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word文档),于5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和项目小结(小结1200字以上,word文档)。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结题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即检查验收评价等级为“不通过”的项目)限5月17日以内进行整改。整改通过的项目予以“通过”评价,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通过的对“不通过”评价予以确认。项目团队未提交任何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导致无法验收,或项目延期申请未获学院批准的,予以项目中止处理。学院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验收统计表》中填写处理意见并回收“不通过”评价和中止处理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册》并予归档保存(于学院内)。

五、上报材料

各学院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统计表》(附件6,学院要完成有关电子签名,存为excel文档),审核《延期结题申请书》(通过审核的,学院要完成有关电子签名,存为word或pdf文档),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各项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信箱,联系人:潘毅楠,电子信箱:154164360@qq.com。

六、参加赛事

各学院要组织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



教 务 处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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