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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北大学2013年精品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29  来源:  供稿人:教研办   审稿:   浏览: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的课程建设力度,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一)课程建设意义

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精品视频公开课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二)课程建设要求

1、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并长期从事拟申报课程的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主讲视频公开课。

2、课程内容: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我校特色、学科优势或地区特色,易于被社会大众接受。课程建设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

3、制作要求:精品视频公开课每门课程总讲数应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具体的技术标准将执行《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附件4)。除独具特色和高水平的课程外,应避免重复申报与过去两年已在“爱课程”网上公开或已经提交教育部审核的类似课程。课程视频制作完成后,应通过网络对师生进行展示,并保证展示内容长期正常。

(三)材料要求

1、湖北大学精品开放课程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

2、每门课程相应材料:

(1)湖北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书(一式二份,见附件2);

(2)课程全部录像光盘1套(含视频文件、唱词文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一)课程建设意义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二)课程建设要求

1、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学校鼓励原各级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如果课程原来为精品课程,原则上由原精品课程负责人继续担任,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确定新负责人,并由新负责人主持完成该课程的升级转型任务。

2、课程内容:包含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课程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课程拓展资源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3、制作要求:精品资源共享课必须有课程支撑网站,网站中包含的课程资源须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附件5),网站应保证长期正常运行。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湖北大学精品开放课程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

2、每门课程提交湖北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一式二份,见附件3);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其他事项

(一)精品开放课程是国家及湖北省“十二五”期间课程建设的重点项目,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课程制作和申报工作。

(二)对于申报的精品开放课程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将立项资助一定的经费,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

(三)所有材料申报时间截止至5月17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相关电子文件发送至:347054048@qq.com

附件:1、湖北大学精品开放课程汇总表

2、湖北大学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书

3、湖北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4、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

5、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

6、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

7、其他相关资料

教务处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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