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字[2014] 31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湖北省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具体条件及要求请阅读附件。
二、材料要求
11月21日前学院提交《申报书》(含支撑材料)10份,正反打印单独装订成册,并发送电子稿。
三、学校组织评审,推荐材料修改并报送教育厅。
附件:《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申报书等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