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评教”)工作将于第15周全面启动,第20周全部结束。本学期评教工作由学生、同行教师、管理人员三方共同完成,三方的评教结果将作为评价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主要参考依据。请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组织好各方的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学期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要做好评教工作的宣传和发动,要求教师、学生认真对待评教工作,提高参评率和评教结果的可信度,并及时处理和反馈评教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评教工作顺利进行。
2.学院教学秘书要做好各类评教的组织工作,及时校对和核实数据。评教期间,要及时督促学生参与评教,并为学生提供密码查询服务。
3.通识教育学院要加强学生评教的组织与协调,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4.经授课教师(课程组)申报,学院审核并填写《课程评价申报变动汇总表》(附件1),本科生院同意,以下情况可不作教学质量评价:
(1)多人合作授课(3人以上)的课程,经所有任课教师协商同意后,可申报不参评;
(2)外聘教师所授课程可申报不参评;
(3)退休教师所授课程可申报不参评;
(4)新进教师首次授课或教师首次上一门新课并经认定后,可申报不参评;
(5)实践类课程不参评(系统默认不导入,不需报送);
(6)其他经本科生院审核同意可不参评的类型。
三、时间安排
1.12月11日至12月15日,学院完成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数据核对工作,并完成同行评教和管理人员评教系统的分组工作,学生登录本科生院网站核对选课数据,并将需要更正的数据反馈给学院教学秘书,进入正式评教阶段后数据一律不予更改。
(操作方式 :登录网址:http://jwxt.hubu.edu.cn/,点击“学生选课→学期课表查询→勾选‘放大’按钮”查看自己所选的课程是否有遗漏、任课教师是否相符等。)
2.12月18日至12月22日,学院报送不能参评的课程,并将《课程评价申报变动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本科生院3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5057893@qq.com。
3.12月25日至2024年1月7日,学生登录本科生院网站(网址:http://jwxt.hubu.edu.cn/)进行评教。
4.12月25日至2024年1月7日,同行教师、管理人员完成评教工作,同行教师评教、管理人员评教采用网上进行。
5.2024年1月12日前,学校将学生评教结果反馈给学院。对于得分为80分以下的课程,学院要及时与任课教师及课程负责人联系沟通。
6.2024年1月19日前,学院报送《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单列指标汇总表》(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送交本科生院32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15057893@qq.com。
四、成绩汇总
1.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计算办法:评价总分=学生评价成绩×80%+同行教师评价成绩×10%+管理人员评价成绩×10%。
2.各学院要依据每位教师的课程教学质量成绩确定评价等级,本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级划分依据如下表:
等次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划分依据 |
A≥90;
|
80≤A<90 |
60≤A<80 |
A<60分 |
备注:A—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秀率不得超过参评教师总数的30%。
五、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见评教指南(附件4),或联系本科生院质量办(320室)
联系电话:88661553
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