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开学以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及迎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定于第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13周(5月15日至19日)。
二、主要内容
1、教师、学生评估工作动员会召开情况;
2、教学档案整改情况(含课程档案、试卷、实习实践和实验教学档案);
3、学院评估工作“任务清单”其它事项完成情况;
4、学院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情况;
5、学院领导听课情况;
6、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7、教学运行情况(含异动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8、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展情况。
三、检查形式
1、各学院根据以上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检查组听取各学员自查情况汇报及在迎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请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2、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查阅课程档案、试卷、实习实验报告、课程教学大纲、学院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记录、领导听课记录表等;
4、查阅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展情况;
5、查阅学院教授、副教授名单及上课课表;
各检查小组秘书于本小组检查结束后两天内前向教务处提交课程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学院教学专题会议及领导听课情况统计表、毕业实习情况检查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后期自查表、正(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教师和学生座谈记录、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汇总表和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四、检查小组成员
组 长:教务处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 员:教学督导员、教学秘书、教务处工作人员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届时为检查组提供所需材料。
教 务 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