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43号),为保障学业导师工作的落实,并配合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现开展2010级、2011级学业优秀生导师制和学业帮扶导师学年度考核:
1、鉴于2010级已经按照往年做法在2013年底进行了年度考核,因此本次考核不再组织2010级学业优秀生和导师进行常规考核。请各学院填写附件1“2010级学业优秀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毕业去向调查表”即可。
2、请各单位组织2011级学业优秀生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学年度考核,指导教师需填写《湖北大学学业优秀生导师制培养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学业优秀生需填写《湖北大学学业优秀生导师制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3)和《湖北大学学业优秀生调查表》(附件4)。
3、请已在学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开展了学业帮扶工作的学院,组织试读学生和导师进行考核,并填写附件5“学业帮扶导师考核汇总表”。(备注:已备案指上学期上报了《试读学生学业导师或学业咨询员分配表》的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
请各学院在5月27日前将上述表格纸质件学院审核盖章后交304室学业指导中心。“2010级学业优秀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毕业去向调查表”和“学业帮扶导师考核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
学业指导中心
20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