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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1学期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来源:  供稿人:学籍管理办公室   审稿:尹维忠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学习补充规定》,我校实行补考与重新学习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现将2016-2017-1学期重新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我校在籍在读本科生,若补考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含转专业、复学等学生的课程补修),可报名参与本学期重新学习。重新学习不收费。报名参与重新学习的课程应为本学期相应专业正常开课的课程。
  需要参加本次重新学习的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完成报名后才能取得重新学习选课资格。重新学习网上选课时间及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重新学习报名时间:201691317 201691923(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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