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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1  来源:  供稿人: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审稿:   浏览:

各学院:
  为合理调配教学资源,科学构建教学运行体系,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就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1、录入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4月12日-22日)
  各学院相关人员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指导培养方案——专业课程设置管理,原有专业可复制培养方案,新增专业需自行录入,复制或录入完毕后提交送审。
  新增专业的培养方案参照《湖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纸质版培养方案需执笔人、核对人以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
  2、审核培养方案,生成教学计划(4月25日-29日)
  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各学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2016级本科专业教学执行计划。
  3、核对学期教学执行计划(5月3日-6月3日)
  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2016-2017-1教学执行计划。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整填写教学执行计划微调情况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4、报送纸质材料(6月3日前)
  各学院《教学计划微调情况汇总表》和《教材信息一览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公共课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5、生成学期开课安排(6月6日)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全校2016-2017-1课程安排。
  6、正式排课(6月7日-7月8日)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共同完成课表编排,并发布。   
  二、相关事项
  1、确保时限。以上工作时间期限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设定,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结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统筹安排。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3、积极探索。鼓励各学院开展双语教学。鼓励各学院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类课程。鼓励教师开展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学方式改革,积极开设混合式课堂(混合式课堂原则上要求至少50%的课时进行面授;在线学习课时和研讨课时的比例可由主讲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适当调整,但第一次课须与学生见面;凡申请开设混合式教学的课堂,教学资源必须经过学校认证;新生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开设混合式课堂)。

                            教 务 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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